氣動執行器作為工業自動化中的關鍵組件,其設計和制造在我國遵循一系列標準,確保產品的質量和性能滿足工業要求。這些標準涵蓋了
氣動執行器的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等多個方面。
首先,氣動執行器的設計和制造需符合GB/T12222-2002《氣動執行器》的規定,該標準詳細規定了氣動執行器的分類和技術要求,以及必要的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此外,還有更新的GB/T12222-2007標準,它在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方面進行了更新和改進。
除了通用標準,還有一些特定應用場景的標準,例如API 600-2010和API 6D-2018,這些標準規定了閥門的結構、材料、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包括氣動執行器在內的多種閥門類型。API 606-2016則專注于工業閥門的檢驗和試驗標準。
氣動執行器的設計與制造還需考慮氣源的穩定性和安全性,操作前的準備、安裝檢查、操作注意事項等方面都有明確的規程,如系列氣動執行機構安全操作及保養規程所述。同時,氣動系統通用技術條件也提供了關于氣動系統設計的一般規則,雖然該標準目前已廢止,但在新標準制定前仍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在性能方面,氣動執行器應滿足一定的輸出力或力矩要求,確保在規定的氣壓下動作平穩,且在氣源中斷時可通過手動機構進行操作。氣動裝置的密封性能、強度和動作壽命也有明確的要求,如氣動執行器的技術規范所述。
總體而言,這些標準和規范共同構成了我國氣動執行器設計和制造的標準化框架,旨在提高產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滿足工業自動化的高標準需求。

氣動執行器